近期临近大学生毕业,不少学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从往年的情况来看,由于应届生经验尚浅,不少操作不规范的用人单位在应届生报到后,常常以已签订过就业协议为由,不与应届生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致使应届生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无法得到应有的劳动保障。上海公共招聘网提醒广大应届生求职者,就业协议是学校、学生与用人单位就学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约定,它的作用仅限于对学生就业过程的约定,一旦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就业协议就失效了,它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不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凭证。因此学生朋友在到单位报到后,一定要尽快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将协议中约定的相关报酬、合同期、福利待遇等写入正式的劳动合同中,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现自己所在的公司发生类似违规行为,求职者可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热线 12333 咨询或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案例:
小王,去年 3 月与某广告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并且按期于 7 月初到公司报到,报到后小王每天准时到公司上班,但公司始终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小王刚刚走出校园,对劳动法律方面的知识十分欠缺,自己也以为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所以也没有太在意。后来由于单位改制,辞退了小王。当小王要求单位按照协议支付违约金时,单位表示根本没有与其签订过劳动合同,单位和小王从来也没有存在过劳动关系,就业协议的违约金早就没有作用了,因此根本不存在违约金之说。
专家建议:
由于应届生从来没有接触过职场,对劳动合同的概念十分模糊,无法分辨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之间的差别,常常会步入不规范企业设下的陷阱中。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是学校、学生与用人单位就学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约定,是一种民事行为,它的作用仅限于对学生就业过程的约定。
劳动合同是雇主与雇员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能够明确雇主与雇员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因此,当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就业协议也就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求职者必须要重新与企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并将原就业协议中约定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合同期限、违约赔偿等明确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保障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切不可误以为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而给一些不法企业钻了漏洞。
学生求职者在到就业单位报到后,一旦发现自己所在的企业发生类似违规行为,可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热线 12333 咨询或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